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2024版),本方案自2024年博士招生开始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执行)院长
组员:学院书记、学院主管副院长、学院学位分委会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核查、处理及答复。
(二)申请考核专家组
组成: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按照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面试小组
组成: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职责: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排序。
(四)申请考核监督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员:学院纪委委员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二、工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专家组的评议和考核作用,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公开、公平、公正。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考生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撤销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导师招生资格1-3年。
三、申请类型及条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学术学位博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2.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及以上;
4.取得WSK成绩6.0及以上;
5.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英语证明,由学院申请考核专家组评议认定。
(四)不同类型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1)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计算机大类及相关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时间:推免接收阶段。
2.硕博连读生
(1)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计算机大类及相关专业在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延期)。
(2)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并且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不应低于75分(无考试不及格学位课)。
(3)申请时间: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
3.应届硕士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及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进入论文创作或已完成硕士毕业论文(无考试不及格学位课)。
(3)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至少发表或者录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4)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条件除必须符合第(1)(2)外,(3)、(4)满足任一条即可。
(5)申请时间:每年秋季招生。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又称“往届生”)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持证)1项;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至少发表或者录用1篇学术论文;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5)参与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满足以上任一条即可。
(6)申请时间:每年秋季招生。
5.其 他
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含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生)不满足以上申请条件但获得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的,由学院申请考核专家组评议认定,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注: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后,考生应按如下要求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科研管理办公室。
1.直接提交。地点:南校区网安大楼A1区209。
2.顺丰邮寄(请务必通过顺丰邮寄,外包装注明“博士报考材料”):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1891018 陈老师。
申请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一式一份;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按顺序放入报考登记表中)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7)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学生证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9)学籍(在校生提供)、学位(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认证报告复印件;
(10)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原则上可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上的研究方向,也鼓励学生的自主创新研究,提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11)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等;
以上材料(3)至(11)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附件,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为A4纸打印,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
注:1.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需提供硕士相关材料;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考生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实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如材料中有涉密内容,应做相应脱密处理。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三)成果审核
申请考核专家组根据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对考生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面试由学院综合面试小组专家负责。面试环节包括英语个人介绍、汇报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提问等。每位考核专家独立按百分制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及公示
1.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分类择优进行选拔,按考生复试综合成绩,并按双向选择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限定在总招生指标的5%以内。
2.拟录取名单在相关学院的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
3.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
申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学院网站:cs.xidian.edu.cn
联系人: 陈老师
咨询电话:029-81891018
电子邮箱:cs@xidian.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93
学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网安大楼AI区 209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和报考导师沟通,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20日